各位老师,《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工作通知》见附件,自查范围: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来,所有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、纵向科研项目。项目负责人填表后,纸质签字版,下周一(1月12日)10点前交给科研科科长于洋(电话:13591991637,62828)。
科研科
2026.1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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